1) 完全定位
工件的六个自由度全部被限制的定位,称为完全定位。当工件在x、y、z三个坐标方向上均有尺寸要求或位置精度要求时,一般采用这种定位方式。
例如在图3-6所示的工件上铣槽,槽宽20±0.05㎜取决于铣刀的尺寸;为了保证槽底面与A面的平行度和尺寸㎜两项加工要求,必须限制、、三个自由度;为了保证槽侧面与B面的平行度和尺寸30±0.1㎜两项加工要求,必须限制、两个自由度;由于所铣的槽不是通槽,在长度方向上,槽的端部距离工件右端面的尺寸是50㎜,所以必须限制自由度。为此,应对工件采用完全定位的方式,选A面、B面和右端面作定位基准。
(2) 不完全定位
根据工件的加工要求,并不需要限制工件的全部自由度,这样的定位,称为不完全定位。
如图3-7所示。图(a)为在车床上加工通孔,根据加工要求,不需要限制和两个自由度,故用三爪卡盘夹持限制其余四个自由度,就能实现四点定位。图(b)为平板工件磨平面,工件只有厚度和平行度要求,故只需限制、、三个自由度,在磨床上采用电磁工作台即可实现三点定位。
根据工件的加工要求,应该限制的自由度没有完全被限制的定位,称为欠定位。欠定位无法保证加工要求,所以是绝不允许的。
如图3-8所示,工件在支承1和两个圆柱销2上定位,按此定位方式,自由度没被限制,属欠定位。工件在x方向上的位置不确定,如图中的双点划线位置和虚线位置,因此钻出孔的位置也不确定,无法保证尺寸A的精度。只有在x方向设置一个止推销后,工件在x方向才能取得确定的位置。
(4) 过定位
夹具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定位元件,重复限制工件的同一个或几个自由度的现象,称为过定位。如图3-9所示两种过定位的例子。
图(a)为孔与端面联合定位情况,由于大端面限制、、
三个自由度,长销限制、和、四个自由度,可见、 被两个定位元件重复限制,出现过定位。图(b)为平面与两个短圆柱销联合定位情况,平面限制、、三个自由度,两个短圆柱销分别限制、和、共4个自由度,则自由度被重复限制,出现过定位。过定位可能导致下列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