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每年培育不超过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于获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2.申报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实现生产要素跨厂区、跨地域高效流通,建设以宝安区为智慧决策大脑和智能制造心脏(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全新协同生产模式;
3.申报企业应接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9日一9月5日(2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
3.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六、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27848487;27848803。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