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业城市
工业遗产项目优先
2020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通知,凡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都属于此次申报范围;通知中呼吁“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同时,也明确给出了鼓励方向:“大运河沿线、老工业城市的工业遗产项目优先推荐。”
“国家工业遗产”的发展思路和实践,是工业文化进步的重要途径和标志。早在2016年,工信部与财政部就发布了“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在中国已经跃居世界制造大国之际,工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仍然突出,进而将工业文化作为提升中国工业自身和外部多重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在发出第四批申报通知两个月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文物局、国家开发银行于2020年6月2日发布了《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强调“应突出强调其保护方式的灵活性,寓保护于利用之中,让工业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施方案中,也明显借鉴了一些工业城市的经验,将工业遗产与城市功能更新、文化保护传承结合起来,甚至引用了“生活秀带”的规划理念。
2020年末推出的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项目,可以视作是一系列塑造中国工业新形象的阶段性战略成果。
大运河沿线
出现工业遗产
由于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内涵限定,导致活态的大运河沿线诸多近现代发展例证未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范围。此次第四批工业遗产评定做了一件大好事,将“大运河沿线”列为优先考虑要素。受此鼓舞,大运河沿线至少有5省的项目申报入选,包括山东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德州机床厂”、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双沟老窖池群及酿酒作坊”、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湖笔厂”、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口子窖窖池群及酿酒作坊”、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洛阳耐火材料厂 ”“洛阳铜加工厂”。
常州既是大运河文化遗产重要节点,也是近现代工业先行城市。此次入选的大明纱厂,其前身是1921年由吴县张云搏、杨翼之等创办的“利民纱厂”,于1954年公私合营。大明纱厂见证了中国纺织工业的百年沧桑巨变,也是运河城市历史发展的实证。所以此次大运河沿线出现的工业遗产,可以喻为一个重要的“衔接环”,延展了大运河由农业文明转至工业文明阶段的价值链,也可为今后大运河世界遗产扩展项目“备好粮草”。
必须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大运河沿线的工业遗产内容,都与“大运河”内涵有逻辑关联。下一步的工作,则期待文化遗产与工业遗产方面的专家和管理者能够尽快辨识、梳理好相关项目,使大运河的“活态”价值得以无缝衔接和展现。
怎样才算一个
理想的工业遗产?
从第一批申报项目开始,“国家工业遗产”的判定标准,始终强调文化遗产“真实、完整”的核心特点。如果我们悉心比对历次入选项目,就可以发现其中任何一项都远远不只限于保护一两栋历史建筑,而是具体列出了非常多的相关“物证”,也就是更趋于能保存和阐释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空间。
“北京电报大楼”排在了此次公示项目的第一号。其中不仅包含位于西长安街上的北京电报大楼建筑,还有曾经使用的7512(丙)型电子管无线收报机、BD055型电传打字机、北京电报局牌匾、晶体管电子式计费设备程序操作表,甚至电报投递用摩托车、1952年版《标准电码本》、北京电报局营业日戳和营业时间牌都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最令人兴奋的是,每天都能听到的《东方红》报时曲音乐也被包含在内。
山东申报了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的“津浦铁路局济南机器厂”。这个项目包含了日式厂房、厂长办公大楼、水塔、油库、厂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寓所,还有不同时代的日本剪冲机,西德车床,德国克虏伯公司、英国、俄罗斯等国生产的百年钢轨,1911 年汉阳钢铁厂生产的钢轨、蒸汽机车牛钟以及档案资料……这些单体工业产品或用品,个别呈现时意义不大或者文物价值忒弱;但是整体合并集成,则彰显出难得的历史进程“大观”现象。
于是,一个新的传播难题随之出现了。拿到“工业遗产”后,价值阐释方法是啥样的?应在多大的空间内展示?一项理想的工业遗产,价值认定过程只是前奏;依照“保护优先,以用促保”的基本原则,价值阐释利用才是大部头的重头戏。由于工业遗产的所有者、申报者大多不是文化遗产专业工作者,甚至从来没有展示传播的经验,于是我们在各地看到的工业遗产利用案例,也就呈现了价值确定与价值阐释相互脱节的现象。比如,有些只突出工业建筑而忽略了空间整体信息;有些则将遗产内容摆放在参观路线上烘托气氛而忽视了原址场景。
鼓励工业产权人申报
带来明显社会效果
我国工业遗产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前期经历了“专家评定”和“主体申报”两种方法共存的实践摸索。“国家工业遗产”则选用了由产权主体单位自行申报的方法。
那谁在积极申报?或者说工业遗产提供的社会动力是什么?
以工业企业为例,申报工业遗产时大多基于如下背景:经过多代人的努力,大型工业企业都有悠久的历史。于是,一些企业和员工都有强烈的愿望和责任感,利用工业遗产或相关途径,将这些丰富的文化信息记录下来并为社会认可,这种现象在申报项目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与此同时,企业还会基于产品销售、转型升级的发展目标,借力工业遗产进行拓展。
与考古成果和历史文物资源相比,工业遗产是新近梳理成型的文化概念,呈现了“轻遗产”的特点:年龄偏“小”、数量规模大。也就是说,举凡此列文化遗产类型中的重头项目,其实都已先期被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所涵括了。大批的工业遗产项目都面临社会关注程度弱、自我保护责任重等境遇。如果不利用“工业遗产”进行名气衍伸释放,那几乎都可以看作是破烂和废墟。所以,通过申报主体承诺的方式来落实保护责任,其中蕴涵社会意义就非常大。
但是申报制也有短板。明显的缺陷就是工业遗产所有人并不一定能基于文化遗产要求去判断手中的工业遗存。这就导致了两个短板现象:相当一部分优质工业遗产资源不参与认定、申报;在盘活手中的工业遗存过程中,“国家工业遗产”只是个招牌,与价值阐释脱节。
2018年11月,四川省确定了第一批省级工业遗产项目。其工业遗产申报流程则采用了一种折中方式:既可“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主申请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也可由“相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多资源、多层级介入
全局化特点开始凸显
目前,并不是只有工信部在发布“工业遗产”。
2019年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名录”,15个石油石化行业项目入选。此前,国资委已先后发布核工业、钢铁及信息通信行业的央企工业文化遗产名录。
在“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名录”中,许多项目与“国家工业遗产”重合,比如“北京电报大楼”和“四川国际电台旧址”也出现在此次第四批名单中。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四川国际电台旧址” 虽然还不为外界熟知,但此次申请内容规模大、数量多,包含了收信、发信、地下机房3大系统,在第四批公示名单中非常引人瞩目。
目前,一些省级工业遗产体系也开始初立。2018年至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了两批省级工业遗产。进入2019年后,《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都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欣慰的是,各地、各行业对工业遗产的价值认知,明显依照了我国文物保护法中对文物价值的认定标准,也与文化遗产的价值内涵保持总体一致。在此前提下,“国家工业遗产”与“中国工业遗产”“省级工业遗产”“工业文化遗产”在定义与应用范围上并未强求一致,分别表达了各自的目标。
《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将“国家工业遗产”定义为:在中国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遗存。公开征求意见的四川和湖北省级工业遗产认定标准也与“国家工业遗产”保持了一致。2017年8月开始,中核集团组织开展了核工业文化遗产评选认定工作。在此基础上,国资委于今年6月28日发布了中央企业工业文化遗产(核工业)名录,从近100项核工业文化遗产中精心评选出的12项“核工业创业过程中具有历史价值、科技价值、教育价值、文化价值的工业文化遗产”。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央企各类工业文化遗产共有700多处(个)。随后国资委还将组织评审发布机械制造、电力等行业的央企工业文化遗产,形成更加完整的央企工业文化遗产集群。
工业遗产成为多领域、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热门现象后,未来是否会形成统一的机制?从目前来看,已经出现了一些社会化、全局化的协同特点。四川省已经公布了两批16项省级工业遗产,其中大部分都经推荐,进入了2019年和2020年国家工业遗产公示名单中;2019年,推荐申报的7个四川项目全部入选,获批数量全国第一。这种目标一致、分头行动又在程序上可以“接轨”的默契,事实上带来了未来形成工业遗产“上下一盘棋”的浪漫联想与期待。(记者 齐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