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详情请见2014年10月9日、10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现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4年11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